公告「115年度嘉義市既設20年6樓以上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實施計畫」,請符合資格者依公告事項之申請時間檢附附件所需資料提出申請。
公告事項:
壹、「115年度嘉義市既設20年6樓以上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實施計畫」及附件。
貳、依據嘉義市政府「115年度嘉義市既設20年6樓以上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實施計畫」(如附件)辦理,請欲提出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115年2月15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二)補助經費項目: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2.緊急廣播設備
3.室內消防栓設備(不含緊急發電機)
4.泡沫滅火設備(不含緊急發電機)
(三)補助對象:民國94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6樓以上集合住宅,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核備之管理委員會。
2.共用部分之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緊急廣播設備、 室內消防栓(不含緊急發電機)及泡沫滅火設備(不含緊急發電機)應進行修繕者。
3.當年度未重複申請或同時向本府其他機關申請類似項目修繕補助,且申請此補助以每5年1次為限。
(四)審查方式:書面審查及實地勘查。
(五)補助金額:補助金額以補助項目之維修總金額之40%為原則,每案補助之上限為新臺幣25萬元整。
(六)計畫經費: 預計編列預算新台幣1000萬元整
參、本計畫俟115年度法定預算通過後,始生效力;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補充修正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