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15年5月25日10時09分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本市東區蘭潭筍寮步道27號有急病患者需要救護車協助,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蘭潭分隊消防車和救護車前往救援。
二、救護及救災人員抵達現場時(帶隊官林義發、救護主手吳政杰、救護副手周宏益、邱政諭、盧政慶),有1位女性患者(64歲)主訴登山到一半突然胸悶,肢體無力,同行家人立即打119求救。救護人員立即對患者進行生命徵象評估,發現其血壓、脈搏和血糖皆正常,主手吳政杰立即將患者背在身上,其餘人員協助搬運相關器材,最後將患者安置於擔架床並搬運至救護車,後續進行EKG檢測顯示正常,並給予保暖及心理支持等救護處置,隨後送往聖馬爾定醫院續作診治。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於現場分工合作,提高救災效率,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