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月8日08時12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本市林森東路○巷○號急病救護,一位患者無意識無呼吸急需救護車,立即派遣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消防大隊後湖分隊東區91救護車及蘭潭91救護車前往救護。
二、後湖分隊出勤人員林哲維表示,到達現場時發現一名男性患者(65歲)躺於地上,家人正在進行DA-CPR,救護人員接手後評估患者已無意識、無呼吸、頸脈搏摸不到為OHCA狀態,立即繼續實施CPR,AED分析不建議電擊,給予BVM正壓給氧並放置4號IGEL(聲門上呼吸道)、接上潮氣末二氧化碳(EtCO2)處置,及自動心肺復甦機(LUCAS),現場由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於右腳脛骨上打上骨針,並給予強心針,隨即將患者就近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到達醫院後患者於08點36分恢復生命徵象(ROSC),後續將轉加護病房觀察。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搶救病患,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