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分隊於114年12月10日13時34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派遣,執行本市西區重慶二街242巷46號OHCA急病救護案件。 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患者家屬實施 DA-CPR,救護人員接手評估確認OHCA,AED監測為不建議電擊,給予MCPR、i-gel#3號、IV注射給予3支Epinephrine,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進行急救,並於1512時患者回復自發性循環(ROSC)。
湖內分隊於114年12月10日13時34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派遣,執行本市西區重慶二街242巷46號OHCA急病救護案件。
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患者家屬實施 DA-CPR,救護人員接手評估確認OHCA,AED監測為不建議電擊,給予MCPR、i-gel#3號、IV注射給予3支Epinephrine,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進行急救,並於1512時患者回復自發性循環(RO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