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本(25)日10時44分接獲報案指稱:國民運動中心有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患者需要救護車協助,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蘭潭分隊救護車前往救援。
二、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1名(男性、54歲)患者倒臥在跑步機旁,運動中心人員表示患者使用跑步機時突然倒地失去生命徵象,立即撥打119求救,並依照119線上DA-CPR通話指導,迅速施行心肺復甦術,並使用PAD電擊2次,爭取黃金搶救時間。待救護人員接手持續CPR,並換成AED時發現心電圖有波形且不建議電擊、頸動脈摸的到、患者有自主性呼吸,判斷該患者成功恢復自發性循環(ROSC),立即測量生命徵象血壓116/82mmHg、血氧94%、體溫36度,血糖114mg/dl,意識對聲音有反應,過去有高血壓及心臟疾病病史,救護人員立即給予氧氣面罩,後送往嘉義基督教醫院續作診治。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於現場分工合作,提高救災效率,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