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14年8月4日22時17分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民眾(女性,85歲)報案,本市東區大雅路二段495巷39號11樓之1有民眾稱1位患者躺在地上,需救護車救援,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蘭潭分隊前往處理。
二、蘭潭人員到達時,患者家屬表示患者約1小時前有肢體無力的情形,隊員周宏益(主手)、沈順堂(副手)以及志工蕭郁芬立即評估傷者生命徵象,發現有發燒、意識不清且血糖偏高(330mg/dl)等情形,給予靜脈輸液(生理食鹽水)、面罩、保暖與心理支持等相關處置後,送往聖馬爾定醫院續作診治。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於現場分工合作,提高救災效率,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