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14年5月15日16時25分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本市東區大雅路一段○○號有民眾稱1位患者倒在地上,需救護車救援,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蘭潭分隊前往處理。
二、蘭潭人員到達時,發現1名男性(19歲)傷者表情痛苦且右腳疼痛有出血之情形患者,並表示剛剛行經長下坡時,與汽車擦撞倒地,現場機車幾乎全毀。隊員魏琨庭、林熠宸(主手)立即評估生命徵象,除了右腳小腿完全斷裂分離、右手尾指斷裂外,全身多處擦傷,立即使用止血帶止血、患肢包紮、斷肢使用生理食鹽水保護、心理支持等急救處置後,維持傷者生命徵象,後送至聖馬爾定醫院搶救。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於現場分工合作,提高救災效率,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