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14年4月18日3時48分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本市東區蘭潭水庫靠近水舞區有溺者待救,急需消防車及救護車救援,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蘭潭分隊前往處理。
二、 當蘭潭人員抵達現場時,現場為1名(男性)在水面上待救,小隊長林義發(帶隊官)立即指示救溺人員穿著救生裝備並下水救援,隊員杜彥勳使用魚雷浮標讓溺者處於安全狀態後帶回岸邊交由其他人員協助引導至安全區域,後續由救護人員評估患者生命徵象,並後送至聖馬爾定醫院。
三、 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於現場分工合作,提高救災效率,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