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11日16時40分,執行永吉二街2-1號、6號、8號(煙燻),小隊長呂森民率德安16車、11車、31車、42車,共4車8人出勤,到達現場發現為3層樓連棟木造建築物,燃燒且冒出大量濃煙,呂小隊長立即指揮搶救隊員黃致凱及江文硯前往起火戶直至三樓佈線入室滅火搶救,成功撲滅兩處頂樓居室火勢,直至火勢撲滅,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