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02月29日15時31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通報,執行本市福嘉街50號前OHCA救護案件,立即派遣第一大隊德安分隊隊員張順原、盧茂順並加派德安92車與隊員吳宗錡、劉哲瑋共4人前往出勤救護。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一名女性患者倒臥在公園躺椅上,無生命徵象無呼吸,張員與盧員立即將患者搬運至人行道紅磚上後張員開始CPR,盧員操作AED呈現可電擊心律,立即給予一次電擊後持續急救,四人協力建立進階呼吸道I-gel 4號,BVM給氧,右手臂靜脈注射並給予強心藥劑,現場進行第三次電擊後,依照醫療指導再給予Amiodarone 300mg,立即將患者送往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救治。到院後,經檢傷護理師與醫師接手急救,患者於16時13分恢復生命徵象,血壓值為150/101mmHg,心跳:102次/分,血氧99%,後續交由醫護人員接手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