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4月5日17時02分受理民眾報案指稱,本市忠孝路000號疑似OHCA急需救護車,立即派遣第二消防大隊後湖分隊救護車前往處理。
二、救護人員蘇敏智、陳俊豪及蕭有成抵達現場,隨即於17時05分出動3人救護,於17時10分到達現場,到達時勤指中心以線上指導家屬對36歲女性患者實施CPR,後湖人員立即接手評估;患者無生命徵象及口中有大量異物,立即啟動OHCA搶救及口中異物排除流程;AED不建議電擊,持續CPR並架設LUCUS,現場因異物梗塞無法排除無法建立LMA人工呼吸道,隨即將患者移至救護車上持續搶救.途中持續CPR,後湖救護車於17時24分到達醫院,立即推入急救區持續搶救,並於醫院ROSC;後湖人員於17時50分離開醫院,17時53返隊整理資料和器材。
三、本案出勤同仁發揮平日所學、不畏艱難,搶救傷患,圓滿達成任務,工作辛勞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