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分隊於111年11月09日06時01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通報,執行本市國聖四街OO號火警出勤案件,立即派遣第一消防大隊德安分隊由侯閔評小隊長帶班率16.11.31三車10人火警出勤,到達現場發現為1棟民宅5層樓RC建築物,3樓陽台有黑色濃煙竄出,並發現2樓及3樓陽台各有1名待救者待救,小隊長侯閔評指揮架設雙節梯及掛梯,由簡明瑞及黃致凱架梯上3樓後,患者(男性、51歲)表示下半身無穿褲子,拒絕由梯子下樓,之後德安31升梯至3樓陽台,但3樓待救者仍拒絕搭乘31車;2樓待救者(女性、76歲)表示腰部舊疾無法爬出女兒牆。
同時由張順原及謝逴其使用圓盤切割器破壞1樓鐵捲門及玻璃門,並撲滅1樓孝親房火勢,由小隊長林義發及張順原成立搜救小組入室發現1樓孝親房1名待救者(男性、78歲),迅速帶出,由後湖91送往嘉基醫院;謝逴其將2樓陽台待救者帶出;小隊長簡明瑞及林義發,將3樓陽台待救者使用共生面罩救出,由湖內91送往部嘉醫院。順利完成火災搶救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