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分隊於111年06月30日15時53分接獲119救災救護指揮科通報,蘭潭三信亭有溺水案件,出動蘭潭91、12、16共3車7人。
- 到達現場,員警及家屬表示,當事人中12時左右失聯,家屬隨即報案並於15時許發現當事人機車(2HN-051)於蘭潭三信亭,立即由員警轉報119派遣出勤。
- 經分隊人員擴大岸巡發現當事人拖鞋,立即派遣潛水人員準備入水並同時請求東區(小隊長陳建中、隊員蔡宗穎及郭富庠)支援。
- 由林義雄擔任潛水員,吳旭修擔任控繩員、周明綸及魏琨庭協助水面搜索;於1630尋獲溺者,確認已無生命徵象,後續並由所屬出勤人員協助移置平面交家屬及員警處理。經救護人員評估無生命徵象且家屬表示拒絕就醫,現場交予警方處理。救溺人員冒險搶救成功勘得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