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11月02日17時54分接獲救災救護指揮科派遣,執行保健街○號3樓火警案。接報後立即出動11車,由小隊長林炫奎率隊員陳志銘等出動救災。到達現場,小隊長率領下組成搜救小組,陳員背負空氣呼吸器使用破門器材將門打開,佈水線深入無法目視之濃煙深處,一面搜索,一面出水攻擊火點。陳員膽大心細的搜索下,於火警現場廁所中,發現一名受困民眾,雖然仍保有意識,但因驚嚇過度而無力癱坐,陳員立即給予共生面罩,並利用平日訓練所學之搬運法,順利將民眾搬離火災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