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102年8月8日19時56分共和路216號火警勤務,由分隊長陳汝昌帶隊率11、61、16等三車七人火速趕往現場搶救。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火煙已由二樓竄出,隊員李維軒隨即由東區16車佈一水線,先於216號外射水防護鄰棟建築物以侷限火勢蔓延,待確定現場實施斷電後,立即與分隊長陳汝昌及隊員陳信翰佈線進入216號一樓、二實施滅火搶救。建築物內因囤放大量物品致火載量大且行動不易,幸而救災人員迅速的佈線防護推進並攻擊火點,有效避免火勢擴大燃燒,降低搶救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