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06年12月11日9時20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永福一街○○號救護案件,立即派遣第一消防大隊德安分隊救護車,由隊員曾俊榮、黃致凱、陳宥廷前往急救。
德安分隊救護人車迅速抵達現場後,現場家屬表示男性患者(邱姓,86歲)意識不清。經現場EMT人員評估情況下,患者無呼吸無脈搏(OHCA),給予LMA、BVM、長背板、CPR、使用AED不建議電擊、保暖、心理支持,緊急後送嘉義榮民總醫院搶救,並於9時45分恢復呼吸及心跳,血壓106/45mmHg,心跳125次/分鐘。本案救護人員積極搶救患者寶貴性命,充分展現平日訓練專業技能,深獲現場民眾讚賞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