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16日4時5分,德安分隊接獲勤指中心指派興達路○○號自殺救護,分隊長張英勝立即率德安16.11.31.71及救護車等5車13人前往搶救。
搶救人車抵達時,經查現場為陳姓男子(42歲)坐於12樓頂女兒牆上,因地形關係無法架設繩索救援系統,德安01先行指揮人員舖架氣墊,並透過親友採溫情勸導。但陳員揚言跳樓並聲稱剛於屋內燒炭未成功。德安人員隊員謝逴其、郭璇霖與員警偕同進入興達路○○號○○F-○室內,將燃燒木炭用水澆熄且同時將窗戶開起通風。經持續溝通安撫,陳員仍於6時3分跳樓,所幸墜落氣墊,立即由搶救人員以長背板、頸圈固定傷者,傷者(陳男,42歲),由謝、郭等二員緊急處置,後送至衛福部嘉義醫院急救,並順利完成本次搶救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