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106年1月5日23時37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本市吳鳳南路與興業東路口發生車禍急需救護車,立即派遣第二分隊隊員陳暐翰、林韋佑駕救護車趕往救護。
救護人員迅速到達現場後,發現1名男性民眾(45歲)躺在馬路上分隔島旁邊,立即對患者進行生命徵象評估,發現患者口鼻冒血,後腦勺有撕裂傷,無意識、對痛無反應、有呼吸及脈搏,立即施予止血包紮、頸圈、長背板固定,送往聖馬爾定醫院。送醫途中持續對患者評估生命徵象,到院前1分鐘,發現患者失去呼吸及脈搏,立即給予CPR(心肺復甦術),送往聖馬爾定醫院急救,醫院接手急救後,患者於00時03分成功恢復ROSC(自發性呼吸及循環),及時救回一條寶貴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