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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替代役備役役男防災救護組訓練

  • 發布日期:2026-04-29
  • 發布單位:教育訓練科
  • 瀏覽人次:5186
  • 最後更新日期:2026-07-10

一、辦理依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暨內政部消防署115年4月17日消署訓字第11533074971號函。
二、演訓召集辦理單位:嘉義市政府消防局主辦,嘉義市東區區公所、嘉義市西區區公所,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協辦。
三、辦理時間:第1梯次為115年7月1日、7月2日及7月3日,第2梯次為115年7月6日、7月7日及7月8日;每日8時至18時(7時30分報到)。
四、辦理地點:嘉義市長青園(600嘉義市東區公義路1號)1樓演藝廳。
五、實施課程:共同課程(17小時)、專業課程(7小時),共24小時(課程表)。
六、訓練前配合事項:
(一)備役役男
(可至「替代役備役召集預告查詢系統」查證是否為"被召訓對象")收到簡訊/召集令/預備員通知書後2日內,應完成選員表單(https://script.google.com/macros/s/AKfycbzkWe4xoCvX9bkf8vRAF9fQCzpsrx8HVWgxJNerkvYdSff1ZzWLRFKrSq-mqPho9lMb/exec)填報(亦可掃描下面QRCODE)。

1.因訓練多達數百人為縮短資料核對時間,請配合填報以避免耽誤下課返家。
2.已完成填報者、不用再重複填報,除非您要更新之前填報過的資訊。

3.召集令/預備員通知書寄發之後、才完成本表填報者,或未填表者,請注意戶籍地址及收件(含防災士證書)。

選員表單
(二)召集令(含梯次)及預備員通知書,由各區公所於召集日10日前寄發,請密切注意您的召集令收件地址或戶籍地址並收受召集令(預備員通知書)。
1、收到本市各區公所召集令者、除區公所核定免召外,應按時參加訓練。
「免除召集」申請及疑義,請洽嘉義市東區區公所(05)2289019或西區區公所(05)2840850(找台端戶籍地區公所)。
2、收到預備員通知書者,召訓期間請待命遞補。

3、召集令(預備員通知書)如由家屬代收,應即通知應召集役男依規定時間前往召集地點報到。
七、注意事項:
(一)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二)應召役男接到召集令時,凡合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免除當次召集者,得由本人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證明,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由公所依規定逕予核處,並將處理情形報市政府備查。(合於得免除本次召集而未申請者,於應召報到後,除有新發生原因或確屬不堪行動外,不得要求解除召集)。
(三)「訓練」疑義請洽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教育訓練科薛先生(05)2763207。
(四)召集期間之薪俸及交通費等(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預計於結訓翌日起3個月內完成匯款(將另發簡訊通知)。
(五)防災士證書於訓練結束後由消防署製發寄送。
(六)「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應召備役役男,原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八、召集報到/參訓規定:
(一)報到作業

1、參訓首日應繳交召集令(並熟記你的編號,如下圖),攜帶身份證

召集令編號示意圖
 

 

 

 

 

 

 

 

 

 

2、應於報到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準時上課,逾時報到者不予受理;並於每日上午簽到,下午簽退(不定時點名)

3、為利召訓期間點名管理,應按召集令編號入座指定位置(座位表),並穿著指定背心;未照規定者先行口頭警告,仍不依規定者視同未到訓。

4、未經教官宣布下課或召訓單位宣布返家,不得擅自離開訓練場所;上、下課時間得由教官依課程操作所需彈性調整。

5、備役役男召集訓練期間不得請假,除遭逢突發性之重大事故(疾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應檢具相關證明向召訓單位說明及請假,並由召訓單位通知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二)薪俸津貼及交通費佐證繳交核對作業
1、帳號核對:繳交本人有效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同選員表單回報)存簿正面影本供核對帳號,俾利申報薪俸津貼。
2、薪俸津貼:服役期間任職區隊長,應繳交內政部派令影本,俾利申報主管職務津貼。
3、交通費:
(1)工作地(就學地)在嘉義市以外者:
a、繳交工作地服務證明正本(在學證明正本)補助來回費用。註:工作地證明文件原則以任職單位出具之證明認定。如不及或無法取得,得採任職單位核發之「員工證」或「識別證」影本 ,註明任職單位名稱、統一編號、任職單位地址、工作地點 ,並切結「如有虛偽,願負一切法律上責任」及簽名。
b、繳交票根最高補助自強號單程費用
(2)工作地(就學地)在嘉義市者:因本市持電子票證搭電動公車免費優惠延長至12月31日,故本次演訓受訓期間無需每日給役男往返戶籍地之交通費。

4、發票抬頭: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統一編號:76846936,役男應於發票簽名。
(三)穿著輕便服裝、長褲及運動鞋,嚴禁穿著短褲、拖鞋;召集期間禁止使用行動電話(手機),並將手機轉為靜音模式或震動,訓練場所內全面禁止吸菸,禁止攜帶食物、飲料或酒精類飲品。
(四)上課時應專心聽講及實作,保持肅靜,不得私相交談、嬉鬧、打瞌睡或為其他違規情事。
(五)訓練場所應保持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垃圾、損壞器具等,現場提供飲水機請攜帶杯具備用,並配合各項環保政策資源回收,教室內電源插座禁止作私人用途使用。
(六)為學員健康考量,召訓期間如有身體不適者,請自行佩戴口罩。
(七)伙食由召訓單位統一辦理,用膳後應將廚餘倒入廚餘桶,再將餐盒整齊堆放於召訓單位配置之指定區域。
(八)下課後即可返家住宿,並請注意行車安全。
(九)如遇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水災、豪大雨等)致影響交通運輸或有安全顧慮時,請密切注意本訓練公告更新,如嘉義市當日停止上班即暫停辦理並延期舉行,召集日期將另行通知,應召途中請留意自身安全。
(十)現場汽車停車位有限,請多運用大眾運輸工具。
(十一)相關管理規定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